凡全國合於選拔標準之三代同堂家庭,均得由各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;鄰里社團或個人向主辦單位報名,參加評選。
報名者之尊親年滿85歲,且已三代同住/同鄰(同村、同里、騎車5-10分鐘的距離)滿20年以上者,家庭和樂,堪為鄰里楷模之家庭。
推薦對象以家庭為單位,被推薦家庭過去五年內未曾接受主辦單位表揚者。
居住型態以同住或是同鄰而居皆可,表揚的重點著重彼此三代的互動與照顧的的感人事蹟,且具有現代孝道的三代溫馨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