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薦日期:2006年7月1日起受理推薦,至7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   
初  選:由主辦單位組成初審委員會擔任初選工作;初選名額暫定150名(初選委員會可視實際狀況增減);初選結果預計8月20日公佈。
   
實際訪視:由主辦單位派員深入瞭解受推薦人之孝行事蹟與鄰里反應,提供書面資料作為評審委員會參考。訪視工作於9月10日前完成。
   
決  選:由主辦單位籌組決審委員會完成決審工作,選出孝親楷模,於9月20日前完成決選,預定表揚80-100名孝親楷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