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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2-23
勞動就業相關3法不同調 「中高齡就業專法」滿周年,長者就業仍卡卡!
媒體露出
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(以下簡稱中高齡就業專法)自去年12月4日上路已滿一年,長期支持與推動中高齡就業的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,看見「中高齡就業專法」對於促進中高齡就業的善意與積極;卻也發現與勞動相關的三個法令,仍有許多的限制未能相應調整,讓中高齡就業專法一路走來,綁手綁腳,相當可惜。
弘道基金會為推動中高齡就業,除了全會有36%為45歲以上的中高齡就業同仁外,更於台中成立「不老夢想125號」作為中高齡就業實驗場域,目前有14位平均63歲的就業長者,在去年「中高齡就業專法」上路以來,看見當中包括,禁止年齡歧視、協助在職者穩定就業、提供相關補助以增加雇主聘僱意願…等內容,都展現政府積極促進中高齡就業的善意以及對雇主的幫助。
然而,較為可惜的是,在與勞動就業相關的主要三個法令:「勞動基準法」、「勞工保險條例」以及「就業保險法」中,對65歲以上就業勞工仍有其限制、並未做出相對應的調整,讓中高齡就業專法的推動綁手綁腳,影響企業聘僱意願,也白費了設置該法的用心。
「勞基法」第54條明文規定,年滿65歲工作者,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,致65歲以上高齡者如有意願繼續就業,雇主可依法令不予繼續雇用,是第一個不利高齡持續就業的關卡。其次,我國強制退休制度行之有年,無論是從工作場域角度或社會環境氛圍來看,對於高齡者普遍存在年紀到就該退休,或是鼓勵提早退休的印象下,都阻礙有工作意願的中高齡者(45歲到64歲)、高齡者(65歲以上),繼續就業或再就業的機會與能力;因此,退休年齡是否仍有存在必要或應該調整退休年齡,都值得思慮。
如弘道基金會的「不老夢想125號」聘僱協助餐飲服務的14名中、高齡者,在今年疫情及政策規範下暫停工作2月有餘,在政府公告相關疫情紓困補助下,滿懷期待地等待申請開放日,但年滿65歲以上的同仁卻因無法投保「就業保險」而不能獲得紓困,感到失落,雖然疫情紓困後來在諸多團體多方倡議下,獲得解決,但這也凸顯政府雖設立專法推動高齡者就業,卻因其他不合時宜的政策與法條,導致權益的保障不完全,的確有其全盤思考現有政策合理性與合宜性的必要。
「中高齡就業專法」為提供勞雇雙方比較彈性的作法與工時並促進雇主聘僱動機,因此開放雇主使用「定期契約」聘僱中高齡就業,然年滿65歲以上依然可以投保的「勞保」是以薪資級距計算而非實際工時計算,因此雇主投保成本將高於實際薪資,且若希望增加保障為員工投保意外險,有的保險公司直接拒保65歲以上的勞工,若接受投保其保費亦高於65歲以下的2到3倍。雇主希望多些保障但聘僱高齡就業的保險費用增加,亦影響企業聘僱高齡者就業的動力。
此外,中高齡就業專法提供配合穩定就業的四大補助計畫,但其行政與稽核程序繁瑣,包含定期問卷與執行報告外,更會有多次的不定期問卷與現場稽核等等,讓雇主疲於因應而擔憂卻步。
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李若綺執行長表示,人口老化導致勞動力人口降低,是全球面臨的共同危機,許多國家鼓勵中高齡就業,一來減緩人口老化對中高齡與高齡者帶來的健康、經濟危機,二來亦可避免勞動市場出現斷層。因此,相當樂見與支持政府推動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而設立的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,以基金會本身來說,不老夢想125號透過該法申請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可以補助繼續聘僱滿65歲以上勞工的薪資,如此不僅可以解決中高齡者退休後延伸的健康、經濟與生活動力等問題,更可以避免勞動力斷層與經驗斷層。
她也說,影響中高齡甚鉅的是「年齡歧視」,雖專法中明訂禁止年齡歧視,但現行勞基法以及就業保險法的法條中,卻都有65歲的年齡上限,與專法立法精神相違背,並影響雇主聘僱意願,期待政府能通盤檢視現行相關政策法令,讓法條能互相支應而非互相牴觸,才能有助於推動中、高齡就業。
弘道基金會為推動中高齡就業,除了全會有36%為45歲以上的中高齡就業同仁外,更於台中成立「不老夢想125號」作為中高齡就業實驗場域,目前有14位平均63歲的就業長者,在去年「中高齡就業專法」上路以來,看見當中包括,禁止年齡歧視、協助在職者穩定就業、提供相關補助以增加雇主聘僱意願…等內容,都展現政府積極促進中高齡就業的善意以及對雇主的幫助。
然而,較為可惜的是,在與勞動就業相關的主要三個法令:「勞動基準法」、「勞工保險條例」以及「就業保險法」中,對65歲以上就業勞工仍有其限制、並未做出相對應的調整,讓中高齡就業專法的推動綁手綁腳,影響企業聘僱意願,也白費了設置該法的用心。
「勞基法」:滿65歲以上,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
「勞基法」第54條明文規定,年滿65歲工作者,雇主得強制勞工退休,致65歲以上高齡者如有意願繼續就業,雇主可依法令不予繼續雇用,是第一個不利高齡持續就業的關卡。其次,我國強制退休制度行之有年,無論是從工作場域角度或社會環境氛圍來看,對於高齡者普遍存在年紀到就該退休,或是鼓勵提早退休的印象下,都阻礙有工作意願的中高齡者(45歲到64歲)、高齡者(65歲以上),繼續就業或再就業的機會與能力;因此,退休年齡是否仍有存在必要或應該調整退休年齡,都值得思慮。
「就業保險法」 65歲以上不再納保
「勞工保險條例」中65歲以上雖仍可續保,但「就業保險法」則強制年滿65歲以上不再納保,有關高齡者的失業補償、職業訓練之相關權益都受到影響,甚至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下,許多高齡者因無法投保「就業保險」而無法取得紓困金。如弘道基金會的「不老夢想125號」聘僱協助餐飲服務的14名中、高齡者,在今年疫情及政策規範下暫停工作2月有餘,在政府公告相關疫情紓困補助下,滿懷期待地等待申請開放日,但年滿65歲以上的同仁卻因無法投保「就業保險」而不能獲得紓困,感到失落,雖然疫情紓困後來在諸多團體多方倡議下,獲得解決,但這也凸顯政府雖設立專法推動高齡者就業,卻因其他不合時宜的政策與法條,導致權益的保障不完全,的確有其全盤思考現有政策合理性與合宜性的必要。
「勞保」保險成本增加,「專法」相關補助行政繁瑣
「中高齡就業專法」為提供勞雇雙方比較彈性的作法與工時並促進雇主聘僱動機,因此開放雇主使用「定期契約」聘僱中高齡就業,然年滿65歲以上依然可以投保的「勞保」是以薪資級距計算而非實際工時計算,因此雇主投保成本將高於實際薪資,且若希望增加保障為員工投保意外險,有的保險公司直接拒保65歲以上的勞工,若接受投保其保費亦高於65歲以下的2到3倍。雇主希望多些保障但聘僱高齡就業的保險費用增加,亦影響企業聘僱高齡者就業的動力。
此外,中高齡就業專法提供配合穩定就業的四大補助計畫,但其行政與稽核程序繁瑣,包含定期問卷與執行報告外,更會有多次的不定期問卷與現場稽核等等,讓雇主疲於因應而擔憂卻步。
通盤與時俱進的政策法令才能有助於我國推動中高齡就業
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李若綺執行長表示,人口老化導致勞動力人口降低,是全球面臨的共同危機,許多國家鼓勵中高齡就業,一來減緩人口老化對中高齡與高齡者帶來的健康、經濟危機,二來亦可避免勞動市場出現斷層。因此,相當樂見與支持政府推動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而設立的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」,以基金會本身來說,不老夢想125號透過該法申請「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」可以補助繼續聘僱滿65歲以上勞工的薪資,如此不僅可以解決中高齡者退休後延伸的健康、經濟與生活動力等問題,更可以避免勞動力斷層與經驗斷層。
她也說,影響中高齡甚鉅的是「年齡歧視」,雖專法中明訂禁止年齡歧視,但現行勞基法以及就業保險法的法條中,卻都有65歲的年齡上限,與專法立法精神相違背,並影響雇主聘僱意願,期待政府能通盤檢視現行相關政策法令,讓法條能互相支應而非互相牴觸,才能有助於推動中、高齡就業。